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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山川1600里!10余万元工伤赔偿款一次性执行到位
作者:廖剑波 张松  发布时间:2024-07-15 11:52:2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彭水法院执行干警跨越1600里,通过跨省执行、联动执行和多方协调,顺利推动一起查“无财产”的工伤赔偿案件成功执结。

工伤赔偿难兑现,案涉公司踪难寻。20226月某日,郝某与重庆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期间,郝某在工作中受伤,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重庆某劳务公司于20231231日前支付郝某工伤赔偿款12万元。该劳务公司逾期未履行,郝某于20241月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了无音讯。通过线上和线下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信息,未有实际的办公场所,公司法人也踪迹难寻。

跨省联动查线索,抽丝剥茧露踪迹。执行干警及时告知郝某执行情况,在详细了解郝某工作内容和工作场所情况后,根据郝某反映的情况,执行干警详细梳理被执行人可能涉及工程项目情况,认为被执行人在湖北省多地可能有尚未结清工程款项,通过跨省联动执行,多次委托湖北省各法院对被执行人在当地的工程项目情况进行调查。

20245月底,执行干警接蔡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反馈被执行人在当地某建设公司有待领取的工程款项。

工程款项涉多人,多方协调促兑现。郝某因工伤支付医疗费用后,生活困难,其家人多次催办案件办理进度。经执行干警核实,被执行人在湖北省某建设公司所涉及的工程款项尚存在争议,且未到支付的期限,案件一度陷入了僵局。

202473日,执行干警前往湖北省某建设公司组织多方当事人到场,共同协商郝某的工伤赔偿款项事宜。经执行干警组织多方对账后,确定在提取了郝某的工伤赔偿款项数额后,足以保障其他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各方就该工程款项达成一致意见,由湖北省某建设公司代被执行人支付工伤赔偿款项10余万元,该案自此全部执行完毕。

不是在执行,就是在执行路上的执行人,始终坚信“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


 
来源:彭水法院
责任编辑:彭水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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