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彭水法院召开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议。党组书记、院长曹晓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四中法院督查室主任周建华、县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小权到会指导。
在“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上,集中观看了文元林警示教育片,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彬,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庹德鸿,副院长陈霞分别从“纪、德、责和法”开展了“以案四说”,把自己摆进去、工作摆进去,深度剖析了文元林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问题根源,引导全院干警增强理想信念、提高廉政意识。随后,党组书记、院长曹晓锐与在场班子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上,县纪委监委派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小权传达了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和县纪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指出,全院干警要切实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彬全面总结了我院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督察各项工作,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对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及纪检督察工作进行了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曹晓锐强调,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和上级法院的工作安排,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始终做到政治忠诚、保持政治定力、展示政治担当、扛起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优良的作风、最严明的纪律全力做好全年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就做好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曹晓锐院长提出四点要求:
一、坚持政治建院不动摇,切实把“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
强化理论武装。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明政治规矩。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要认真执行《政法工作条例》,要全面落实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意见,要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加强媒体和舆论阵地管理。严肃政治生活。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制度。
二、坚持重点推进不懈怠,锲而不舍加强正风肃纪
强化政治监督。要坚决纠正对上级重大决策和院党组工作要求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督察室要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做到真监督、真问责,敢监督、敢问责。强化源头预防。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要加大审务督察、专项检查力度,要健全顽瘴痼疾整治长效机制和动态排查机制,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强化执纪问责。要善于运用第一种形态,敢于运用后三种形态。要坚持零容忍惩治司法腐败,要加强司法作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下发督察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整顿后再次发生的问题,要坚决问责,从严处理。
三、坚持制约监督不缺位,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加强对审判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要加强办案流程监督,全面推进全流程网上办案,加强案件节点控制,严格执行案件审限延长审批程序。要加强案件裁判监督,完善审委会、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健全类案参考、裁判指引机制,严格执行院庭长阅核制。要加强案件评查监督,坚持常规评查、专项督导评查、重点评查相结合,对评查问题督促全部整改落实。完善审判责任追究机制。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健全《审执部门及法官业绩评价办法》。要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错案责任追究办法》。要加强审判权日常监督,强化对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重点案件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要强化制度执行,将落实“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组重大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要加强落实监督,对长期“零报告”的部门,要求部门负责人作出说明。与检察、公安、律师协会等协作,开展违反“三个规定”信息协查。要落实保护机制,除督察部门的专人和上级机关督查外,任何人无权查看办案人员录入的相关信息。
四、坚持主体责任不放松,建强管好法院队伍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全面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班子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要深化“党建+审执”两张表融合评价机制和结果运用。强化基层组织政治功能。要深入推进“三基”建设,大力开展“党建+专业化审判”品牌创建,全面执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优化选人用人标准。要坚决践行“五个过硬”要求,在干部选任中要严把政治关、作风关、能力关、廉洁关,要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要坚持关心关爱干警,要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