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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关于推荐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
公 示
  发布时间:2021-12-09 15:22:47 打印 字号: | |

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评选表彰重庆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人社〔2021〕269号)要求,经党组研究决定,拟推荐我院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赵伟、何长江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拟推荐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执行局、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

拟推荐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赵伟(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四级高级法官)、何长江(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9日至2021年12月15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及电话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78848566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电话:78493916

、公示要求

(一)如认为公示对象不符合推荐条件,或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请在公示期限内,以电话、信函、来访的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

(二)反映人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核实反馈。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并提供具体事实或可查线索。严禁借机故意捏造事实、造谣中伤或者串联诬告。如发现有泄愤报复、恶意诬陷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三)受理部门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属实并影响推荐的,取消拟推荐资格。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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