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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简介
作者:郑超  发布时间:2020-11-26 16:26:54 打印 字号: | |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位于重庆市东南部,处武陵山区,居乌江下游,幅员面积3903平方公里,辖3个街道、18个镇、18个乡,户籍人口70万人,拥有“民族、生态、文化”三大特色。彭水民族风情浓郁,作为重庆唯一以苗族为主、全国苗族人口聚居最多的县,是重庆的苗乡、中国的苗乡、世界的苗乡。一年一度的“中国乌江苗族踩花暨中国·彭水水上运动大赛”和渝东南生态民族旅游文化节成为传承弘扬苗族文化的重要节赛品牌。彭水自然生态优美,境内拥有阿依河、摩围山、乌江画廊等融山、水、峰、洞于一身,被联合国环境基金会评为“绿色中国·杰出绿色生态城市”。彭水文化历史悠久,自远古时期至近代革命时期,开创诞生形成“蚩尤文化”“盐丹文化”“黔中文化”“红色文化”。同时,彭水还是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华诗词之乡。

彭水县法院成立于1950年。后于1984年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成立,改名为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法院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新城综合审判大楼于202063日正式投入使用。新审判办公楼位于彭水自治县靛水街道蟠龙路997号。彭水法院机关现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机关党委)、监察室、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11个部门。同时分别在龙射、郁山、新田、黄家、保家镇设立第一、二、三、四、五人民法庭。全院现有正式在编干警104人,聘任制人员78人。

多年来,彭水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充分履行审判职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经过全院干警辛勤努力,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取得了新的成效。通过持续发力,在全市基层法院审判质效排名中,20172019连续三年进入全市基层法院前十名。2017年,经中央文明委复查授予“全国文明单位”称号,2017年民二庭被最高院表彰为“全国巾帼文明岗”,2018年立案庭被最高院表彰为“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8年、2019年我院连续两年荣获市高院审判执行工作先进法院、审判专项工作先进法院。

在新的起点上,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履行审判职能,为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建设生态特色宜居城、生态旅游目的地、生态产业发展区、生态文明示范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彭水法院
责任编辑:审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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